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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校训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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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7:0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训是一所大学的灵魂,体现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办学传统,代表学校的教育发展理念,是学校人文精神的高度凝练,是学校历史传统和文化传承的积淀,更是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砥砺人格、规范行为、奋斗追求的精神指针。良好校训的确立是办好一所大学的先决条件之一。

2#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07:15 | 只看该作者
作为服务国家侨务工作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华侨高等学府,华侨大学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为凝练、培育和弘扬学校精神,加强爱校和校史教育,培育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塑造优良的学校形象,更好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理念,扩大学校在海内外的影响,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引领和驱动学校各项事业深入持续地改革创新,实现华侨大学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开展华侨大学校训征集活动。
3#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07:36 | 只看该作者
一、征集对象
华侨大学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充分涵盖和彰显华侨大学的侨校特色,反映华侨大学的独特发展历史和人文精神。
2.体现和把握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核心精髓、寓意深远、言简意赅、易于记诵。
3.对华侨大学的广大师生员工、校友能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并具有精神引导和行为规范的作用。
4.对文字、出处及寓意等要有详细的解释说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截止。
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12:03 | 只看该作者
注意事项
1.校训词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抄袭。
2.校训词句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损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校训词句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华侨大学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华侨大学不对侵权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华侨大学所有,送交作品概不退还,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凡入围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等均归华侨大学所有。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启事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征集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华侨大学。
7.部分大学校训可以参见附表1,更多大学校训可以参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university_mottos
8.有关华侨大学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hqu.edu.cn查询。
八、投稿方式
1.参加征集的作品,请填写附表2《华侨大学校训征集表》,注明作者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信息,以便入选后联系后续事宜。填写《华侨大学校训征集表》完毕后,可采取当面送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当面送交或邮寄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李克砌办公楼319(邮编:362021);联系人:贺芬;电话:(0595)22693307。
3.当面送交或邮寄厦门校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A1912(邮编:361021);联系人:陈建山;电话:(0592)6160160。
4.电子邮件地址:huadaxiaoxun@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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